没有产权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房屋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果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继承房屋,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该房屋后,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房产继承问题,可能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具体的操作和处理。因此,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合法性和权益的保障。
1、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
(1)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2、房产继承手续的注意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