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信用方面
在金融信用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违约借款。如果个人或企业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未按时还款,或者未按期归还保证金等,就属于违约行为,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2.欠税行为。如果个人或企业在纳税方面有欠税行为,如逃税、拖欠税款等,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虚假担保。如果个人或企业以虚假财务报告、虚假担保等方式进行欺骗,将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二、司法信用方面
在司法信用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违法犯罪。如果个人或企业有违法犯罪行为,如诈骗、抢劫、贪污等,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2.不履行法律判决。如果个人或企业有法律判决未履行的情况,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提起虚假诉讼。如果个人或企业以虚假证据、虚假陈述等方式提起诉讼,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三、社会信用方面
在社会信用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违反合同。如果个人或企业在合同中有违反约定的行为,比如擅自解除合同、不按期履行合同等,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2.违规行为。如果个人或企业在行业中有违规行为,比如严重交通违法、严重环保违法等,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不良行为。如果个人或企业有不良行为,比如故意破坏公共设施、造谣传谣等,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