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所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以下或者100万以下的部分,则评估费按照房产总价值的5%进行收取。
2、假如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1000万的,则1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2.5%进行收取。
3、再甚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0—2000万的,则1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1.5%进行收取。
4、更甚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2000—5000万的,则2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8%进行收取。
5、如果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5000—8000万的,则5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4%进行收取。
6、假如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8000-10000万的,则8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2%进行收取。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会委派评估机构来对房子进行评估,银行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才会和借款人进一步磋商借款事宜。
一般来说,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子的位置、年代等实际情况得出一个数值,也就是评估价。购买房子的价格和评估价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房屋评估价一般情况下会小于房屋的实际成交价。
比如实际操作中评估值为房子实际成交价格的80%-90%。百分比受到建筑年代、装修、位置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综合评估机构给出的房屋估值,以及对于风险、房屋折旧、借款人收入等情况的考虑,最终银行会同意申请人的申请,并发放贷款。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
当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房屋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评估。
如果有一方或双方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就可以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发生房地产纠纷。
当交易双方发生房产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4、办理房地产保险。
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