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时)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 一律禁止携带;充电宝禁止托运。现在国内充电宝已大量使用,出于飞行安全的考虑,民航局出台了此相关规定。
2、如何判断充电宝能否带上机:
(1)额定能量≤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2)100Wh。
(3)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严禁携带。
(4)额定能量>160Wh 严禁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