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只要超过一个月,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未支付孩子抚养费,经过另一方催要之后仍然拒绝支付,另一方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必须要以孩子的名义进行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以防他人利用孩子的名义获取额外财产。起诉处理需准备的材料有:1、起诉状,首先需要了解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代写;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复印副本的数量;2、准备相关证据;起诉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或者中断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有利证据以及复印件;3、携带诉讼费至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