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有:
1、心理学:考核在心理过程中的认知过程、意志过程、个性心理部分的个性心理特征等章节;
2、教育心理学:学习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学习心理等章节的知识是考查的重点;
3、教育政策法规:包括两方面内容的考查,一方面是法理学基础知识,一方面是重要法律条款。常考的教育政策法规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等;
4、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对教育教学理论的实践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