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18日 (农历九月初七),杀害戴厚英的凶手一审判处死刑。
1996年10月18日,残忍杀害女作家戴厚英及其侄女戴惠的凶手陶峰,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被告人陶峰今年8月25日在上海戴厚英家杀害戴厚英、戴惠后,携带景泰蓝手镯、上海牌女表、胸针(所劫财物除存折外实际价值227元)等赃物逃离上海,后被缜密侦查其行踪的上海警方在其原籍安徽省捕获归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峰为图钱财故意杀害二人并劫取钱财,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应依法予以严惩。审理中,陶峰为减轻罪责曾有检举揭发的情节,但内容查无实据,有的价值不大。法院依据刑法规定,决定对陶峰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