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1年前的今天,1913年10月6日 (农历九月初七),中、英西姆拉会商“西藏问题”。
1913年10月6日,中英会议在印度西姆拉开幕,13日开始首次工作会议。会址选在印度是英方主意,以便控制会议过程。英方代表是英印政府外交大臣麦克马洪,“西藏代表”为亲英派大贵族夏扎·边觉多吉。中国代表是西藏宣抚使陈贻范。会议期间,中国代表“一切举动,均派员陪侍,名为招待,实无异监视”。会议就在英藏双方“协而谋我”气氛中进行。
“藏方”首先提出6条草案,内容包括:西藏独立;西藏疆域要包括青海、理塘、巴塘、打箭炉等处;中国不得派员驻藏;英藏修改通商章程,中国不得过问等。不仅要使西藏独立,而且还把青海和四川西部大片土地划归西藏。连英驻华公使朱尔典都说:“没有一个人能使我相信,打箭炉和巴塘不属于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