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11日 (农历八月廿七),江南遗孀起诉要求台湾当局赔偿。
1985年10月11日,美籍华人作家江南(刘宜良)的遗孀崔蓉芝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地方法院起诉,控告台湾当局和谋杀江南的凶手汪希苓、陈启礼等罪犯,并要求台湾当局赔偿二亿九千五百万美元。
崔蓉芝委托律师提出的诉讼书指出,1984年10月15日杀害江南的恐怖主义暴行,是台湾当局的情报官员“在其公职范围内”代表台湾当局安排执行的。
诉讼书强调指出,台湾当局对汪希苓、陈启礼等罪犯“细心导演”的审判和判决,旨在蓄意“缩小责任范围”,为台湾当局“开脱罪责”。诉讼书还说,江南被害,使他的妻子和儿子失去了家庭温暖和经济支持。据报道,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地方法院已于10月11日受理了这一诉讼。
另据华文报纸《中报》今天报道,崔蓉芝对该报记者说,江南被害已近一年,但这一命案仍“水落而石未出”。她之所以委托律师提出这一诉讼,主要是因为“不愿江南命案就这样了结”。她说,如此了结难慰江南的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