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28日 (农历八月廿五),中央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党同志必须从这个总体的高度,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分为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文化建设指出的是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等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知识水平的提高;思想建设指的是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道德,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