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8月27日 (农历闰七月初四),东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49年8月21日至26日,东北人民代表会议在沈阳召开。到会各界代表303人,会议讨论通过了《三年来政府工作的报告》和《东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建议的报告》,选举产生了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高岗、李富春、林枫、高崇民等41人当选为政府委员。27日,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高岗为政府主席,李富春、林枫、高崇民为副主席。东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