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7月15日 (农历六月二十),电影艺术家蔡楚生逝世。
蔡楚生,1906年1月12日生于上海。广东潮阳人。1929年入明星影片公司,师事郑正秋,协助摄制《桃花湖》、《红泪影》等影片。1931年入联华影业公司任编导,拍摄《共赴国难》、《南国之春》等影片。1933年编导的《都市的早晨》,为左翼电影运动的代表影片之一。1934年编导的《渔光曲》,获莫斯科国际电影节荣誉奖。后相继拍摄《新女性》、《迷途的羔羊》。1936年参与组织上海电影救国会。抗战爆发后赴香港,编导《血溅宝山城》、《游击进行曲》、《前程万里》等反映抗日的影片。1946年在上海组织联华影艺社,后并入昆仑影业公司。次年与郑君里联合编导影片《一江春水向东流》。
新中国成立后,任文化部电影局副局长、中国电影联谊会主席、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等职。1968年7月15日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