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13日 (农历六月十六),秦山核电站一期工程正式通过国家工程验收。
1995年7月13日,位于浙江省海盐县秦山北麓的秦山核电站一期工程正式通过国家工程验收。一期工程满功率发电后,每年可向华东电网(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输送核电15亿千瓦时。中国大陆无核电历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