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月14日 (农历冬月廿八),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全会批准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关于成立中央局的决定,决定成立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中央局,代表中央分别加强对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全会正式批准了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即“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这是1958年“大跃进”以来经济指导工作的一次重要转变。它对于后来大规模的经济调整工作起了巨大的指导作用。此后,中国国民经济进入了调整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