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29日 (农历六月初一),我国第一则征婚广告诞生。
在“全社会都来关心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的社会氛围中,媒体就此问题展开了空前热烈的讨论,讨论“大龄女青年为什么找对象难?”等。
《中国妇女》杂志在1984年第6期上的第38页的“征婚启事”栏中刊登了两条征婚启事。其中一则这样写道“我是一个煤矿工人,27岁,河南商丘娄店公社汪庄大队人,父母已故,兄弟四人,房八间,现在焦作矿务局冯营矿当合同工,每月工资80元。我热爱煤矿工作,文化程度高小,无疾病,身高1.64米。如哪位未婚女子不嫌俺是煤矿工人的话;如谁家中只有女儿又有心招婿的话,我愿到女家落户,尽养老之责,如哪位丧夫之妇有心另寻伴侣的话,均可来信或见面。”
与现在动不动就体健貌端、温柔贤惠等模棱两可的措辞相比,当时征婚者要务实诚恳得多。这也许跟当时登征婚广告还得到单位开证明不无关系。
《中国妇女》的征婚广告一登,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雪片般地飞来,未婚的大龄青年为了表示感谢还在信中违规夹寄钱物。紧接着的第7期登了8则征婚广吉,“征婚启事”也变成“鹊桥”并一直沿用至今。第9期《中国妇女》甚至办了“大龄青年婚姻专号”。
评论:现在的征婚广告变了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