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19日 (农历五月二十),电影将为13岁以下儿童实行新分级标准。
1984年6月19日,有人在谈到《印第安那的琼斯和死亡圣殿》这部电影时说,它那段长达20分钟的血淋淋的镜头会令他捂上任何正在看电影的10岁儿童的眼睛。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这部影片的导演史蒂文-施皮尔伯格。他是在父母指导下13岁以下儿童可以观看电影的新分类标准的支持者之一,这个标准也得到了电影协会的批准。
当时诸如《小妖精》和《吵闹鬼》一类的影片中有很多渲染暴力的镜头,由于应用了日益高级的特技效果而更加恐怖。美国电影协会感到审查迫在眉睫,因此自动实行新的分类方法。根据这一规定,没有成人陪伴儿童不准观看此类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