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18日 (农历五月十八),加利建议设置联合国常备部队。
1992年6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建议设置一支联合国常备部队,以阻止将来可能发生的任何侵略。
加利还建议,联合国成员国应将各自承担的维持和平行动摊款由外交开支转入国际预算。
加利的这些建议是在他18日提交给安理会理事国的一份题为《和平行动纲领》的报告中提出的。
他还建议成立一支“加强和平部队”,用以恢复并维持停火协议的执行。这支部队以及上述常备部队均由各成员国的军队组成。
文件说:“这些部队的部署与行动应由安理会授权,如属在维持和平行动中使用,应由秘书长指挥”。
联合国秘书长还在该文件中建议,每两年举行一次安理会理事国首脑会议,并不定期举行安理会理事国外长会议;加速联合国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