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20日 (农历五月十二),桂粤湘赣四省区发生特大洪水。
1994年6月20日,受1994年3号强热带台风影响,广东省6月8日至9日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降了特大暴雨,江河水位急剧上涨。
广东湛江,茂名、阳江、肇庆,佛山、广州等6市23县区受灾。西江、北江水位猛涨,使珠江三角川面临建国后最大洪水的威胁。
同时,柳州、梧州洪流漫溢,长沙被水包围,南昌城外一片汪洋。
到18日11时,湖南湘江洪峰通过长沙市,水位38.93米,超过警戒水位3.39米。衡阳、湘潭、长沙三市均出现建国以来最高洪水水位,沿江8个地市118个市镇受淹。
19日6时,广西梧州市洪峰水位25.91米、超过警戒水位2.62米。
19日23时,广东北江洪峰通过清远市,水位14.72米,超过警戒水位4.22米,为有记录以来最大洪水。
在受灾省区,人民解放军和武警指战员以及当地干部群众积极的投入到抗洪救灾斗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