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6月26日 (农历五月初七),我国首次在国内发行外币债券。
1993年6月26日,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委托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在我国境内发行4000万美元外币企业债券的签字仪式,在长城饭店举行。这是我国首次在境内发行外币债券目前国内居民外币储蓄总额已达100亿美元,加上手持外币,其总额大约相当于国家外汇储备总量的20%以上。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国内企业在境内筹集外汇资金的有效市场机制,将能吸引大量滞留境外和沉淀国内的外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我国直接用于生产建设的外汇资金总量。此外,还将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加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
此次中冶总公司4000万美元债券,分为两档;一年期债券2000万美元,年利率为4.10%;二年期债券2000万美元,年利率为4.60%。债券到期后以美元一次还本付息。发行对象为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发行结束后,该债券金额在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NET系统)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