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6月19日 (农历五月初七),科威特独立。
科威特是阿拉伯湾古代文明的摇篮之一。18世纪初,居住在阿拉伯半岛东部的贝都因人萨巴赫家族100多人来到科威特,于1756年开始统治科威特。1871年,科威特成为奥斯曼帝国巴士拉省的一个县。
1899年,科威特统治者谢赫-穆巴拉克为摆脱土耳其的统治,同英国签订一项协定。规定穆巴拉克及其继承者未经英国政府预先批准,不得接受任何国家的代表或代理人,不得向任何国家以任何名义割让、出卖、租让或抵押国土的一部分。1913年,英国迫使奥斯曼土耳其承认该协定。1915年,沙特国王阿卜杜-本-沙特承认了科威特新的状况和疆界。1939年科威特沦为英国的正式保护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威特人民展开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1960年初英国宣布承认科威特的自治权把司法权和货币管理权交给科威特国王。1961年6月19日,英国被迫废除1899年的《科英协定》,承认科威特独立。
1962年1月召开制宪会议,同年11月颁布宪法、规定国家元首“埃米尔”只能由萨巴赫家族的后代继承。1963年1月科威特第一届国会组成,1963年5月加入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