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6月16日 (农历四月廿八),毛泽东对“三五计划”提出意见。
1966年6月16日,毛泽东在杭州听取关于编制第三个五年计划和长期计划的一些问题汇报时提出:一、基建投资太多,指标定得过高。二、农轻重的次序要违反一下。三、内地建设要准备两手,一手搞得起,一手搞不起来。四、工业布局不能分散了。五、对老百姓不宜搞得太紧张。总之,第一对老百姓不要丧失民心,第二是打仗,第三是灾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