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1日 (农历四月廿七),国际儿童节定名。
1951年4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苏联莫斯科开会,决定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决议号召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的权利。指出:全世界所有民主团体和成年男女要同雇用男女童工现象作斗争,由国家保护儿童的健康,用削减军费的办法满足儿童所需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