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5月22日 (农历四月廿九),非洲统一组织成立。
31个非洲国家的首脑1963年5月22日至26日在亚的斯亚贝巴开会,宣布成立非洲统一组织,通过了《非洲统一组织宪章》等决议。
会议通过的《非洲统一组织宪章》宣布:“决心保卫和巩固艰苦赢得的我们各国的独立以及主权与领土完整,同一切形式的新殖民主义作斗争。”“非洲统一组织”的宗旨是:“促进非洲国家的统一与团结,协调并加强它们之间合作与努力以改善非洲人民的生活,保卫它们的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根除非洲大陆上的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在尊重联合国宪章与人权宣言的情况下促进国际合作。”
宪章规定,“非洲统一组织”设四个主要机构,即国家和首脑会议、部长理事会、总秘书处,调解、和解和仲裁委员会。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为“非洲统一组织”的最高机构。这个会议每年至少集会一次。每一成员国有一票表决权,一切决议由成员国的三分之二多数决定。
会议通过的关于非殖民化的决议决定设立一项特别基金,以便向各国民族解放运动提供必要的实际和财政援助,决议要求规定所有非洲地区获得独立的限期。
决议规定1963年5月25日为“非洲解放日”。
决议要求所有非洲国家同葡萄牙和南非政府断绝外交和军事关系,并对这两个国家的对外贸易实行有效的抵制:一、禁止来自这两个国家的货物进口。二、非洲港和机场不对它们的船只和飞机开放。三、禁止这两个国家的飞机飞越所有非洲国家的领空。
会议关于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决议谴责“非洲和全世界的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会议决定建立基金,以便向南非反种族隔离运动提供财政援助,并要求立即释放曼德拉、索布克韦以及南非其他一切政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