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29日 (农历三月廿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
1997年4月29日,《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生效。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在多边框架内谈判达成,旨在在普遍国际监督下消除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第一项裁军协定。该公约禁止有关化学武器的一切发展、生产、获取、保有、储存、转让和使用,要求每一个缔约国在10年内完成销毁其管辖和控制下的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以及可能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
该公约经过了长达10年的艰苦谈判于1992年9月13日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次年1月13日在巴黎开放签署。到去年10月31日,公约的批准国达到65个。按照规定,公约于第六十五个签署国交存批准书后180天,即今年4月29日起生效。目前,在165个公约签署国中,批准国已达87个。
中国已于1996年12月30日批准了这项公约,并于1997年4月25日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书,从而成为该公约的原始缔约国。
第一次《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大会于1997年5月24日在荷兰的海牙会议中心落下帷幕,“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正式成立。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由缔约国大会、执行理事会和技术秘书处三个主要机构组成,总部设在海牙。
在这次为期三周的缔约国大会期间,已批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88个缔约国代表选举产生了由41个成员国组成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执行理事会。来自《禁止化学武器公约》165个签约国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出席了大会。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在多边框架内谈判达成、旨在在普遍国际监督下消除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第一项裁军协定。
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大规模毁灭性方法和手段,化学战的历史要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算起。在那次战争中,交战双方大规模使用了氯气、光气等化学武器,产生了巨大的战场效果,人员伤亡约130万,因而曾被称为“最后的武器”。从此,化学战和化学武器正式登上了现代战争舞台,第二次世界大战、越南战争、朝鲜战争以及后来的海湾战争中,化学武器屡屡登场。
化学武器之所以能够迅速成为一种重要的作战手段,主要是因为它具有优越的“效应比”,根据一战的统计资料,1吨烈性炸药所造成的伤亡人数为5人,而1吨化学战剂所造成的伤亡人数超过11人。有关专家统计,分别使用常规武器、神经性化学武器和核武器,对每平方公里目标所花费的成本代价分别为200、600、800美元。因此,化学武器又有“穷国的核武器”之称。
然而,化学武器严重受制于气象、地形等自然条件,而且它的作用发挥还极大地取决于敌方的防护装备和防护训练。这些缺点都大大降低了它作为战场武器的吸引力,逐渐成为军事大国的“明日黄花”。
美国和俄罗斯是拥有全球最大化学武器库的国家。据美国国防部透露,美国贮存的化学战剂总量超过3万吨;前苏联外交部曾宣布,苏联贮存的化学战剂总量为5万吨。但据美国发表的材料,俄罗斯有化学兵10万人,有8家专门生产化学武器的工厂,年生产能力为3万吨左右。
由于化学武器的巨大杀伤力,长期以来,国际社会为禁止生产使用化学武器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早在1899年7月,第一次海牙国际和平会议就通过了《关于不使用专门用于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体的投射物宣言》,这是国际上为禁止将化学战剂用于战争的第一次尝试。1968年,禁止化学和生物武器问题被正式列入当时的联合国18国裁军委员会议程,从而开始了禁止生化武器的多边国际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