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4月11日 (农历三月十四),约翰逊签署民权法案,呼吁结束动乱。
1968年4月11日,约翰逊总统签署了1968年的民权法案,同时呼吁结束自民权运动领导人马丁·路德·金博士被害以来发展的动乱。
该法案的主要条款规定,对房屋及公寓在租赁和买卖中进行种族歧视视为非法行为。1966年,约翰逊总统在白宫与金会谈时曾建议制定一部公正住房法案。
总统呼吁停止动乱,他说:“我们都明白,不公正的根源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但暴力无法纠正这个顽固的错误,也不能修改任何一种不公正。”他还许诺说,他将为实现其它的几个计划以帮助少数民族和穷人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