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23日 (农历三月初九),中共中央废除干部终身制。
198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丧失工作能力老同志不当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候选人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使出席中共十二大的代表和大会选举的中央委员会,有相当比例的年富力强的同志,使党的领导机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繁重任务的需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连续性,中央决定,凡年事已高,丧失工作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同志,不能当中央的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员会候选人。这是废除实际上存在的干部职务终身制和逐步更新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