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13日 (农历二月廿七),海南成为中国第31个省。
1988年4月13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海南建省,海南岛成为中国第31个省。同日,七届人大通过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同意把海南岛建设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对外商投资可以给予比其他经济特区现行规定更加放宽的政策,经济管理体制也可以更为灵活。
9月5日,中共海南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士杰为省委书记,在此之前召开的人民代表会议上选出梁湘为省长。海地建省后简称“琼”,人民政府驻地海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