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4月6日 (农历二月廿七),刘少奇遭揪斗、迫害。
1967年4月,刘少奇开始被揪斗,受到人身迫害。3月,康生写信要求对刘少奇设立专案审查,得到毛泽东的批准。
4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戚本禹的《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宫秘史>》一文,文章结尾的八问,定了“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八大罪状”,明确了刘少奇的“问题”已超出内部的范围,是“睡在我们身边的赫鲁晓夫”。
从此,在报刊上以“中国赫鲁晓夫”为专用代名词对刘少奇进行大肆攻击,掀起了批判“中国赫鲁晓夫”的高潮。
1966年12月16日,康生在“北京市中学生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誓师大会”上讲话。至此,对刘少奇的批判更趋激烈。
4月6日晚,在江青策划下,在中南海第一次揪斗刘少奇。
4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把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把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批倒、批深、批臭”。
4月12日至18日,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林彪、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桥等人先后讲话,罗织和批判所谓刘少奇、邓小平的“罪行”。
5月以后,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不顾党纪国法,随意捕人,严刑逼供,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
5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地开展对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大批判运动“。
7月18日,江青、康生、陈伯达组织批斗刘少奇夫妇的大会,并对刘少奇实行抄家和进行人身迫害,从此完全剥夺了他们的行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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