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26日 (农历二月廿七),中共中央决定派周恩来等与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
1949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和谈代表(4月1日加派聂荣臻为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以毛泽东主席1月14日声明的八项条件为基础,自4月1日起在北平与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进行和平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