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9日 (农历二月廿五),中国制定国民经济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
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纲要》总的日标是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使国民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生活水平从温饱达到小康,为21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物质基础确立。
确立“八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和综合经济指标。基本任务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基本平衡,在控制通货膨胀的前提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促进经济的适度增长。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逐步改善财政收支不平衡状况,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3250亿元,比1990年增长33.6%,平均每年增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