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28日 (农历二月十四),苏联颁布大赦令。
1953年3月,苏联政府颁布大赦令,释放所有刑期短的犯人,并命令苏联司法部重新审核所有犯人的档案。只有那些犯有反革命罪、盗窃罪、谋杀罪刑期极长的犯人仍然受到监禁。
莫斯科发表声明说:这是由于苏联社会和国家体制不断巩固,公民警惕性提高,才使犯罪率明显下降。重新审核犯人档案的工作不久就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