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3月13日 (农历二月十八),中共中央将计划生育定为一项基本国策。
1982年3月13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者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两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不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
中央将计划生育做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