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5日 (农历冬月十八),国家组建缉私警察队伍。
为了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缉私警察队伍,1999年1月5日,在正式成立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的同时,正式组建了专司打击走私犯罪的执法队伍──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实行了“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反走私斗争新体制。缉私警察由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在共和国境内,缉私警察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工作。
2007年3月27日公安部通报海关缉私警察有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