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3月8日 (农历二月十三),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报告。
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报告》。国务院减少副总理,设国务委员,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现有副总理13人,减为2人。拟将现有的98个部、委、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裁减、合并为52个左右。工作人员由现有的49000人减为3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