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9日 (农历二月初六),中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1991年12月29日,中国决定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92年3月9日递交加入书,同时对中国生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1968年1月7日由英国、美国、苏联和其他59个国家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缔结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共11款。1968年6月12日,联合国大会核准该条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