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3月10日 (农历二月初二),人民解放军开始平定西藏武装叛乱。
1959年3月10日,平息西藏武装叛乱战斗开始。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共中央驻西藏工作委员会和人民解放军驻西藏部队,在入藏后8年多的时间里,一直采取慎重稳进和耐心等待的方针,争取由西藏各阶层人士自愿以和平方式,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的经济和政治。然而,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却不顾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再三教育,坚持分裂祖国、维护农奴制度的反动立场,于1959年3月10日,公然撕毁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即《17条协议》,发动了以拉萨为中心的全区性武装叛乱。为了巩固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彻底解放西藏劳动人民,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奉命于3月20日开始平叛作战,于22日彻底粉碎了拉萨市区的叛匪。28日,国务院总理来签发国务院命令,解散暴动叛乱的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职权,由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代理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