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8年前的今天,1926年3月12日 (农历正月廿八),大沽口事件发生,中国主权遭践踏。
1926年3月12日,日本帝国主义在大沽口蓄意制造了践踏中国主权的严重事件。
1925年12月下旬,日本帝国主义直接出兵助张作霖灭郭松龄,支持奉军再度入关进攻国民军。
1926年3月7日,奉系军舰在大沽口北塘登陆,被国民军击退。国民军为阻止奉军继续用军舰送兵,铺设水雷封锁大沽口,并规定任何舰只不得开入,外国船舰也必须白天行驶和接受捡查。
3月12日下午3时,两艘日本军舰不顾驻守炮台的国民军以旗语制止,欲强行驶入大沽口。国民军立即放空炮警告,日舰却以实弹炮击炮台,打伤国民军13人。炮台守军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予以还击,将日舰逐出了大沽口。
事后,国民军向日本公使提出抗议,而日本政府反以破坏《辛丑条约》为借口,公然向中国提出“抗议”,并纠集《辛丑条约》八个签字国的公使,于3月16日发出最后通牒,提出五项无理要求,限段祺瑞政府在48小时以内答复。17日,八个帝国主义国家的军舰云集大沽口,对中国进行威胁。大沽口事件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成为北京“三-一八”事件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