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4日 (农历腊月初六),中央纪委成立。
1979年1月4日,中纪委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拟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一系列准则,讨论和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告》。
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介
由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共最高纪律检查机关。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和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决定扩大各级监察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文化大革命”期间,纪律检查机构被取消。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共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