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8年前的今天,1906年2月22日 (农历正月廿九),洋教士杀中国知县激发南昌教案。
1906年2月22日,法国天主教南昌主教王安之宴请南昌知县江召棠,强求推翻前年了结的新昌棠浦旧案,以扩大传教特权。江坚拒不允,王安之竟以餐刀、利剪将江刺死。消息传出后,全城鼎沸,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商人罢市。南昌各界前往痛哭吊祭者达数万人。一幅哀挽写道“会垣重地而敢戕官,目中尚有人哉!吁!同僚之耻也,同宗之戚也,同乡之疚也,同种之忧也。”学界代表散发传单,号召各界人民于2月25日在百花洲沈公祠召开特别大会,讨论对策。25日,各界群众络绎不绝,前往沈公祠。一时百花洲畔人山人海,江西巡抚胡廷干派兵监视会场,深恐得罪洋人。群众愤怒,捣毁沈公祠,随后,火烧教堂,城内外英法4所教堂一日之间尽成废墟,杀王安之、英法传教士及其家属8人。
案发,英、法军舰驶入鄱阳湖。清政府将胡廷干撤职,派津海关道梁敦彦偕同法国使馆人员往江西查办,签订了《南昌教案合同》,把江如棠的被害说“情急自刎”,并杀害6名中国人以抵命,地方官吏多人撤职,赔偿教堂银25万两。
在中国内地进行传教活动的外国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