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2日 (农历正月十五),中国青海省西宁元宵观灯惨案。
1988年3月2日晚上是元宵佳节,中国青海省会西宁市观灯人流如潮。夜8时半到9时半,人群多拥向市中心的十字街口,观看排列在南北大街上的76辆彩车花灯。四方人流均在十字街口,形成一股股难以驾驭的“旋涡”,使警察丧失了控制局势的能力。约9时半,“旋涡”中心挤倒一片观众,后面人流呼啸而上,将挤倒者踩在足下。观灯变成救灾,一个个伤员送入医院抢救。
到次晨统计,共死亡18人,伤119人。直接经济损失9.9万元。事后,市长引咎辞职,副市长和公安局长被免职。
同一个晚上,河南兰考县的中原油田勘探公司在院内灯光球场举行灯展和施放焰火,驻地附近拥进2万多人观看。9时半散场时群众蜂拥出院,挤搡踩踏致使7人死亡,7人受伤,喜事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