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2月12日 (农历正月初六),教育部改革中小学教学。
1978年2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全日制中小学学制为十年,中学五年,小学五年。中学按初中三年、高中二年分段。统一秋季始业。并对各年级政治课和文化课时间、学工、学农、学军、“兼学”的时间作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