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2月2日 (农历正月初六),国务院要求妥善安置归国华侨。
“到家了!”印尼侨胞乘坐我国政府派出的轮船返回祖国,到达广州。
1960年2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接待和安置归国华侨的指示》。要求各地根据国家的需要和个人的志愿,妥善安排归国华侨的工作。对归国华侨带回的一切行李、物品一律免收关税,其带回的一切财产,永远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