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1日 (农历正月初六),北京公审大贪污犯宋德贵、薛昆山被判死刑。
1952年2月1日,北京市召开公审大会,公审7名大贪污犯。原公安部行政处处长宋德贵、原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昆山因贪污罪行严重(宋贪污6.4亿元以上,薛非法所得23亿元以上)又拒不坦白而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