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月28日 (农历正月初八),澳门一二三事件结束。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门仔发生警民冲突之后,澳门亲中华人团体谴责澳葡当局粗暴镇压民众,而澳葡当局坚持镇压行动正确,双方僵持不下。十一月二十五日,新任澳门总督嘉乐庇准将经香港抵达澳门上任,何贤等华人领袖拒绝参加欢迎仪式。十一月三十日上午,一群濠江学校师生到澳督府外集会抗议,随后几日,抗议民众越来越多,有人手持红小书,高声朗诵毛语录,形势越来越紧张,终于爆发十二月三日的暴力冲突。澳葡保安部队开鎗驱散人群,并且宣布戒严。一二三事件之后,华人团体呼吁全澳华人抵制葡人。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发表强硬声明,警告澳葡当局必须承认错误,一月二十八日,澳督嘉乐庇亲自前往澳门中华总商会三楼礼堂,签署认罪书。认罪书内容,包括澳门政府承担制造惨案的全部责任,罢免肇事官员并遣送返回葡国治罪,赔偿死伤者损失,向全体澳门中国居民认罪,并表示深切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