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2年前的今天,1942年12月18日 (农历冬月十一),日本制订“对华新策略”。
1942年12月18日,日本大本营与内阁联席会议通过了《处理中国问题的根本方针》。日本决定:“帝国以国民政府(汪氏)参战作为打开日华间局面之一大转机,以日华协作之根本精神为准则,专心致力于加强国民政府之政治力量,同时谋求粉碎重庆所根据的抗日借口,真正向更新中国与完成整体战争迈进。”以此作为完成“大东亚战争的基本策略。”
“方针”的主要内容为:1.促使汪政权参战,彻底与日本合作完成“大东亚战争”。2.日汪重新缔结基本协定。3.加强汪政权的政治力量,协助汪加强财政及军事力量。4.积极实行日汪双方官商的经济合作,特别致力促进华商积极参加经济活动。5.实行交还租输,取消治外法权,并将英美等国在华财产移交汪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