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17日 (农历十月廿六),王海首获“消费者打假奖”5000元。
1995年12月中旬,被新闻媒介称为“打假英雄”,被某些商家称作“刁民”的王海,接受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颁发的“消费者打假者”奖金5000元;据悉,他是获该奖的第一人。
王海曾在北京一些商店里多次购买皮带、皮夹、耳机等假冒商品,然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向商店索赔。王海的打假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许和欢迎。(历史今天)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会长李衍授说:“王海的打假行动,有利于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设立“消费者打假奖”的目的,就是为了支持、鼓励更多的王海类的消费者积极参与打假工作,把假冒伪劣商品赶出市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北京希玛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专项基金捐赠了奖金。
王海在接受奖金后发表讲话说,他将坚持不懈地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斗争继续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