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2月17日 (农历冬月廿四),墨美加签署北美贸易协议。
1992年12月17日,墨西哥总统萨利纳斯、美国总统布什、加拿大总理马尔罗尼分别在各自首都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议。
墨西哥萨利纳斯总统在协议上签字后说,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诞生源于3个主权国家的共同愿望:建立一个自由、有序、公正进行贸易交流和能够增强3国生产能力以与其他经济区域进行有效竞争的地区。他强调,更大的竞争意味着新的挑战。他要求墨西哥劳动者更努力地工作,作好准备迎接竞争和利用协议带来的机会。
墨、美、加3国政府关于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谈判是1991年6月12日开始的,1992年8月12日3国谈判代表在华盛顿就协议文本达成一致,10月7日3国贸易部长在美国的圣安东尼奥草签协议。
美国总统布什在签字仪式上称,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整个北美地区经济将出现“爆炸性增长”。布什同时表示希望和相信北美自由贸易区不久将会扩大到智利和中、南美洲以及加勒比海地区的一些富裕国家。
美国当选总统克林顿在阿肯色州首府小石城表示,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是“北美地区朝着经济一体化迈出的重要一步。”但他同时重申了在协议中加入保护美国环境和保证就业条款的主张。
按照规定,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在1994年1月1日生效前还需得到3国议会的批准。贸易区建成后将拥有3.64亿人口,年国民生产总值达6.4万亿美元。3国在今后15年内将取消相互间的关税和贸易壁垒,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