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2月7日 (农历十月十六),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
1957年12月7日下午,当时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在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的会议上作报告,题目是“关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成就和今后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方针”。他在这个报告中详细说明了我国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整个国民经济的巨大发展和以后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和方针。
李富春说,依靠全国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努力,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完成和超额完成。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不但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同时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但是他指出,我国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还处在过渡时期,我们还面临着从经济上和从政治上、思想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严重任务,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