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29日 (农历十月廿七),孔繁森因公殉职。
孔繁森
1994年11月29日,孔繁森在去新疆塔城考察边贸途中,因车祸殉职,年仅50岁。
孔繁森,山东聊城市堂邑五里墩村人,1961年应征入伍,1966年9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复员回到聊城,先后任聊城技工学校革委会副主任,共青团聊城地委常委,中共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79年4月,孔繁森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毅然放弃“高堂在,不远游”的古训,告别年逾古稀的老母、体弱多病的妻子和三个尚处幼年的孩子,首离桑梓,到海拔4700多米手西藏自治区岗巴县任县委副书记,历时三年之久。1988年,已任聊城行署副专员的孔繁森二离桑梓,任拉萨市副市长。1992年12月,二次赴藏已期满,由于工作需要,自治区党委希望他到条件更为艰苦的阿里地区任地委书记,此时,他又一次舍“小家”顾“大家”,留了下来,到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屋脊”的阿里地区任地委书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行程8万多公里,跑遍了全区106个乡中的98个,访贫问苦,调查研究,寻求阿里地区摆脱贫困,实现富裕的振兴之路。然而,不幸的事情发生了,1994年11月29日,孔繁森在去新疆塔城考察边贸途中,因车祸殉职,年仅50岁。孔繁森同志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优秀领导干部中的杰出代表。他有着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坚强党性,热爱人民、服务人民的满腔热忱,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