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9日 (农历十月初五),布什签署航空安全法案。
2001年11月19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国会16日通过的旨在加强机场和飞机安全的航空安全法案,使之成为正式法律。
布什在此间里根国家机场举行的一个仪式上说,对航空公司来说,安全是首要问题。这项法律将使联邦政府直接负责机场安全,这在美国历史上是第一次。
根据布什签署的航空安全法,美国将改变现行机场行李和旅客安检由私人保安公司负责的做法。机场安全将由运输部新成立的运输安全局负责,所有机场安检人员将成为联邦政府的雇员。这些机场安检人员必须是美国公民,并接受犯罪背景调查。但在3年过渡期之后,机场有权决定是继续使用联邦政府安检人员还是由与政府签订合同的私人保安公司负责机场安检。该法案还要求机场加强对行李的安全检查,在明年年底前安装爆炸物检测装置。运输部还可以授权飞行员在驾驶舱携带武器。
这是美国政府在“9·11”事件发生后为加强航空安全采取的又一措施。此前采取的措施包括在飞机航班上增设安全人员,加固飞机驾驶舱舱门和派遣国民警卫队守卫机场等。
“9·11”事件发生后,出于对航空安全的担心,美国乘坐飞机的旅客人数大为减少,给航空公司造成了巨大打击。美国政府希望航空安全法案的签署能够使民众恢复对航空安全的信心。